2018年1月16日,俄罗斯联邦司法部注册了俄罗斯联邦建设部2018年1月10日第3/pr号命令,"关于互联网信息和电信网络官方网站的定义,拟由一名开发商填写,该开发商从共享股权建设参与者那里吸引资金,用于建造(建造)公寓楼和(或)其他房地产物品,即项目申报的电子形式"(以下简称该命令)。 该命令于28.01.2018生效。
自该命令生效以来,根据2004年30月12日第214-FZ号联邦法第19条第2部分"关于参与共同建造公寓楼和其他房地产项目以及对俄罗斯联邦某些立法行为的修正"(以下简称第214–FZ号联邦法),开发商必须在与第一个参与共同建造公寓楼和(或)其他房地产项目的参与者结束之前,将项目声明和修正案送交授权机构。通过在网站上填写项目声明的电子表格,使用增强的合格电子签名进行项目声明 www.dol.minstroyrf.ru .